新華社 2018-09-11 17:31:26
為了不斷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四川明確禁止城市禁燃區銷售散煤,努力杜絕城市禁燃區高污染燃料銷售行為。四川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已正式下發通知,規定在全省范圍內加強煤炭、石油焦、揮發性有機物、高污染燃料等市場監管,提高流通領域煤炭和石油焦質量,減少揮發性有機物的排放量,嚴格查處銷售不符合標準的機動車船和非道路移動機械用燃料、發動機油、氮氧化物還原劑、燃料和潤滑油添加劑及其他添加劑的行為。(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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