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25 16:26:54
每經AI快訊,11月25日,香港(gang)特區西九龍裁判法院裁定6人“沒有(you)在指明時限內申(shen)請(qing)注冊或豁免注冊社(she)團”罪名成立。
據悉,反中亂港分(fen)子陳日(ri)君、吳靄(ai)儀、何(he)秀蘭(lan)、何(he)韻詩、許(xu)寶強和施城(cheng)威等6人于2019年(nian)7月(yue)16日(ri)至2021年(nian)10月(yue)31日(ri)期間,在(zai)香港作為本(ben)地社團干(gan)事,沒(mei)有在(zai)指明時(shi)間內遵(zun)從香港法例《社團條例》的規定注冊(ce)(ce),被票(piao)控(kong)一項“沒(mei)有在(zai)指明時(shi)限內申請注冊(ce)(ce)或(huo)豁免注冊(ce)(ce)社團”罪。(央視(shi)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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