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ri)經濟(ji)新(xin)聞(wen) 2023-07-12 19:07:21
每經編輯|李澤東
最高人民檢察院7月12日消息,遼寧省公安廳原黨委委員、副廳長劉家鐸(副廳級)涉嫌受賄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一案,由遼寧(ning)(ning)省(sheng)監察委員會(hui)、遼寧(ning)(ning)省(sheng)沈陽市公(gong)安局(ju)沈河(he)分(fen)局(ju)分(fen)別調查、偵查終(zhong)結(jie),經遼寧(ning)(ning)省(sheng)人民檢(jian)察院(yuan)指定管轄,由本(ben)(ben)溪市人民檢(jian)察院(yuan)依法(fa)向本(ben)(ben)溪市中級人民法(fa)院(yuan)提起公(gong)訴。
本溪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劉家鐸在擔任鐵嶺市公安局副局長,遼寧省公安廳經偵總隊總隊長,遼寧省公安廳刑事犯罪案件偵查總隊總隊長,遼寧省公安廳刑事犯罪案件偵查局局長,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等職務期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被告人劉家鐸容留他人吸食毒品,依法應當以容留他人吸毒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此前,就在5月1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曾發布劉家鐸被依法逮捕的消息,當時的報道稱,本溪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劉家鐸作出逮捕決定,而此次劉家鐸被提起公訴,多了一項“容留他人吸毒罪”的指控。
據了解,就在劉家鐸落馬前一個多月的2022年6月26日,劉家鐸還曾主持了一場集中銷毀毒品統一行動。
然而不到兩個月,中紀委官網于2022年8月4日通報,遼寧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劉家鐸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劉家鐸(duo),男,漢族,1963年(nian)4月生,1981年(nian)11月參(can)加工(gong)作,1987年(nian)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曾任鐵(tie)嶺市公安(an)局黨委副(fu)書記、副(fu)局長,省(sheng)公安(an)廳(ting)經偵總(zong)隊(dui)總(zong)隊(dui)長,省(sheng)公安(an)廳(ting)刑警總(zong)隊(dui)總(zong)隊(dui)長(副(fu)廳(ting)級(ji));
2015年8月(yue),任省公安廳(ting)黨委(wei)(wei)委(wei)(wei)員、副廳(ting)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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