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04-13 01:16:43
4月(yue)11日,中(zhong)興通(tong)訊(xun)(xun)發布消息稱(cheng),已(yi)在中(zhong)國正式提出(chu)針對愛立(li)(li)信(xin)中(zhong)國通(tong)信(xin)有限(xian)公(gong)司侵犯中(zhong)興通(tong)訊(xun)(xun)部分(fen)專(zhuan)(zhuan)利(li)權的訴(su)訟,訴(su)訟涉及核心網、GSM及第(di)四代移動通(tong)訊(xun)(xun)系統相關(guan)的多項專(zhuan)(zhuan)利(li),該項訴(su)訟已(yi)經被法院受理立(li)(li)案(an)。
“在中(zhong)國(guo)起訴,僅僅出(chu)于訴訟(song)程序以及公(gong)司(si)專(zhuan)利受侵害的緊迫性等(deng)幾方面的考慮(lv)(lv),公(gong)司(si)并未放棄在全球(qiu)范圍內維(wei)護權力的考慮(lv)(lv)。”中(zhong)興(xing)(xing)在回復《每日經濟新聞》記者的書面采(cai)訪中(zhong)透(tou)露,中(zhong)興(xing)(xing)沒有(you)放棄各方透(tou)過友好協商的方式(shi),達成對爭端的解決,采(cai)取反訴則是一種(zhong)“有(you)節制的制約(yue)措(cuo)施”。
據(ju)了解(jie),除對(dui)愛立信提出反訴外(wai),中興已(yi)向國家(jia)知(zhi)識產權局專利(li)復審委員會(hui)發起針(zhen)對(dui)愛立信在華(hua)專利(li)的(de)無(wu)效訴訟。
針(zhen)對中興上述行為,昨(zuo)日(ri) (4月12日(ri)),記者(zhe)致電愛立信方面,該公司公關人士(shi)表示,暫不(bu)對中興反訴發(fa)表評論(lun)。
事件回放雙方各執一詞4月1日,愛立信(xin)向英國、意大利、德(de)國法院提起一項(xiang)訴訟(song),該公司首席知識產權官(guan)卡希姆·阿(a)法拉(la)赫表示,中興通(tong)訊侵犯了(le)愛立信(xin)涉及2G和(he)3G(即(ji)GSM和(he)WCDMA)的一部分(fen)專(zhuan)利,包括中興的5款(kuan)GSM手(shou)機。
愛立信相關人士表示(shi),愛立信與業(ye)界廠商(shang)已經(jing)達成(cheng)超過90份專利授權協(xie)議(yi),包括中國其他主要廠商(shang)。目前(qian)全球大多數銷售(shou)GSM或(huo)WCDMA標準產(chan)品的公司都經(jing)過了愛立信授權。
《每(mei)日經濟新聞》記者卻從中興方(fang)面得到了關于此事的另(ling)一種說法。
中興方(fang)面(mian)表示,3月(yue)28日(ri),愛(ai)立(li)信(xin)和(he)中興高層以及IPR(知識產權)相關人員會晤,對于(yu)談判的分歧,愛(ai)立(li)信(xin)稱(cheng)將回總部溝通;3月(yue)30日(ri),愛(ai)立(li)信(xin)回函稱(cheng),不同意存在(zai)分歧的部分。
令中(zhong)興不(bu)解的(de)是(shi),愛立(li)信(xin)起訴的(de)產(chan)品(pin)是(shi)之前雙方許可協議范圍之內的(de)產(chan)品(pin),而不(bu)是(shi)雙方存在(zai)分歧的(de)產(chan)品(pin)。
中興認定,愛立(li)(li)信一(yi)邊與中興會談,一(yi)邊準備訴訟(song)(song)。“從準備訴訟(song)(song)到發起(qi)(qi)訴訟(song)(song)至(zhi)少需要(yao)3個月時(shi)間,愛立(li)(li)信卻(que)能在短(duan)短(duan)兩三天拿(na)出幾十頁的(de)起(qi)(qi)訴書。”中興通訊IPR總監王海波說。
據了解,愛(ai)立信還計(ji)劃請求(qiu)英、意、德法院制止中(zhong)興(xing)手機的(de)銷售,以及請求(qiu)德國法庭制止中(zhong)興(xing)通訊某些網絡基礎設施的(de)銷售。
利益之爭中興華為(wei)施(shi)壓歐(ou)美廠商(shang)如果(guo)中(zhong)(zhong)興通(tong)訊構成侵(qin)權,愛立(li)信應禁止其在(zai)全球任何國家和地區,包括在(zai)中(zhong)(zhong)國銷售(shou)和GSM/WCDMA技術相關的終端產品(pin),為何只(zhi)在(zai)英、德、意等歐洲主流市場(chang)提起(qi)訴訟(song)?愛立(li)信方面拒絕對此回應。
中興公關人士對記(ji)者(zhe)表示,近兩年,中興系統設(she)備(bei)(bei)突破歐(ou)洲高端市場,在歐(ou)美老牌設(she)備(bei)(bei)廠商的傳統領地正面競(jing)爭。
中興和華為“蠶食”了不(bu)少愛立(li)信的市場,尤其是歐洲(zhou)。2010年(nian),中興終端出貨量達到9000萬部,占(zhan)比最大的是GSM/WCDMA手機。
根據財報,2010年,中(zhong)(zhong)興(xing)歐(ou)美地區(qu)收(shou)入同比增長(chang)50%,占整體(ti)營業收(shou)入的(de)比重(zhong)升至(zhi)21%,首次(ci)成為中(zhong)(zhong)興(xing)通訊海外收(shou)入比重(zhong)最大(da)區(qu)域。
業(ye)內人士(shi)認為,在專利使用費上談不攏是爭端的(de)直接原因。截至2010年底(di),中興(xing)通(tong)信專利總量已(yi)達(da)3.3萬(wan)件。在專利領域上的(de)交叉(cha)使中興(xing)與愛立信屢有“刮蹭”,此(ci)前雙方為此(ci)談判(pan)了4年。
據了(le)解,在(zai)歐美大部分國家,企(qi)業專利訴訟一旦立案,被訴方的(de)相關(guan)產品在(zai)訴訟期間不得出售,這也是部分企(qi)業熱衷專利訴訟的(de)原因之(zhi)一。
爭端背后布網4G是競爭焦點 業(ye)內人士指出,愛立信和中興目前競爭(zheng)焦點是全(quan)球升級換代的4G網絡業(ye)務LTE的布網。
數(shu)據顯示,中興已在全球(qiu)部署65個LTE商用或(huo)實驗網(wang)絡(luo),占據17%的(de)市場(chang)份額,全球(qiu)排名第三(san),僅次(ci)于諾西和(he)華為的(de)29%和(he)19%。
此前,中(zhong)興宣布與和黃旗下的(de)Hi3G合作,在(zai)瑞典(dian)和丹(dan)麥建(jian)設(she)全球第一(yi)個LTEFDD/LTETDD雙模網絡,將火(huo)燒到愛立信(xin)“老家(jia)”。
運營商人士認為(wei),愛立信是借助(zhu)訴訟中興(xing)終端以換取其在中國(guo)布局TD-LTE市場的談(tan)判籌碼。
3月(yue)25日,工信部已批復(fu)同意5家(jia)系統設備廠商及兩家(jia)芯(xin)片廠商進入TD-LTE規模技術試驗。愛(ai)立信未入選。
隨后,有消(xiao)息傳出(chu),經工業(ye)和信(xin)(xin)息化(hua)部批(pi)準,愛(ai)立(li)信(xin)(xin)將在(zai)深圳組建TD-LTE試驗(yan)網(wang)。“起訴背后或(huo)許表示(shi)愛(ai)立(li)信(xin)(xin)對此結果并(bing)不(bu)滿意。”上述運營商人士表示(shi)。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特別提醒(xing):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qu)稿酬。如您不希(xi)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ke)聯系(xi)我們要(yao)求撤下(xia)您的(de)作品。
歡迎(ying)關注(zhu)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