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11-26 01:32:13
今年11月(yue),在2013中國老齡事(shi)業發展高層論壇上(shang),“以房養老”的(de)首倡(chang)者———中國房地(di)產(chan)開發集團理事(shi)長(chang)、幸福(fu)人壽保險(xian)股份(fen)有限公(gong)司監事(shi)會主(zhu)席孟曉蘇表示,“最近得到消(xiao)息,讓(rang)我們在12月(yue)份(fen)拿(na)出方案,明年一季度要把這個產(chan)品推出來。”
每經編(bian)輯|每經記者(zhe) 李彪 發(fa)自北京
每經記者 李(li)彪 發(fa)自(zi)北(bei)京
今(jin)年(nian)11月,在2013中(zhong)國(guo)老(lao)齡事(shi)業發展高層(ceng)論(lun)壇上(shang),“以房養老(lao)”的首倡者———中(zhong)國(guo)房地產開(kai)發集團理事(shi)長、幸福人壽保(bao)險(xian)股份有限公司監事(shi)會主席孟曉蘇表示(shi),“最近(jin)得到消息,讓我們在12月份拿出(chu)(chu)方案(an),明年(nian)一季度(du)要把這個產品(pin)推(tui)出(chu)(chu)來(lai)。”
昨(zuo)日(11月(yue)25日),孟曉蘇作(zuo)客(ke)人民(min)網(wang)強國論(lun)壇,介(jie)紹“以房養老(lao)”方案。針(zhen)對未來(lai)房產可(ke)能貶值(zhi)的疑慮,他表示(shi),可(ke)以自愿入保,“如(ru)果房屋要是增值(zhi)了怎么辦,增值(zhi)的部分(fen)應該和老(lao)人分(fen)享,房子(價(jia)格)跌了應該由保險公司賠。”
不過,中國社會科學院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研究員唐鈞在接受《每日(ri)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稱,絕大多(duo)數老(lao)(lao)人對房子沒有自由(you)支配權,“以房養老(lao)(lao)”對部分老(lao)(lao)人而言可以從中得到好處,但不會成為普遍做法(fa)。
“以房養老”解決后顧之憂/
“以房養(yang)老(lao)”在中國(guo)醞(yun)釀(niang)多年(nian),據孟(meng)曉蘇介紹,十年(nian)前他就曾向國(guo)務院提交推進老(lao)年(nian)人住(zhu)房反向抵押(ya)養(yang)老(lao)的書面材料(liao),獲得(de)了國(guo)務院的批示。
2013年9月,中國政府網全文公布由國務院(yuan)印發的 《關(guan)于(yu)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若干意(yi)見》,明確提(ti)出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ya)養老保險試點。
在回答網友(you)關于 “‘以(yi)房養老(lao)’保(bao)險產(chan)品內容、特點及帶給老(lao)百姓實惠(hui)”的提問時,孟(meng)曉蘇(su)提出(chu)兩個(ge)條件:第(di)一,老(lao)人要有(you)(you)一套(tao)屬于自己的或(huo)者(zhe)夫妻倆的產(chan)權房;第(di)二,自愿入(ru)保(bao),保(bao)險公(gong)(gong)司(si)根(gen)據評估公(gong)(gong)司(si)評估的保(bao)險有(you)(you)效價(jia)值作保(bao)。
孟(meng)曉蘇(su)介紹,未來如(ru)果房(fang)(fang)屋(wu)增值了,增值的部分應該(gai)和(he)老(lao)人分享;如(ru)果房(fang)(fang)子(zi)(價格)跌了,保險公(gong)司要(yao)頂著,不能(neng)把(ba)風險拋給老(lao)人。
在(zai)此(ci)基礎(chu)上(shang),他(ta)指(zhi)出,老(lao)(lao)人(ren)在(zai)一生之中(zhong)都可以(yi)繼續(xu)住這個房子(zi),每個月都可以(yi)在(zai)銀行或保險(xian)公(gong)司拿到(dao)錢。在(zai)這種制(zhi)度(du)安排下(xia),不管(guan)老(lao)(lao)人(ren)活多(duo)長(chang),都有(you)一筆錢跟著(zhu)他(ta)。當老(lao)(lao)人(ren)去世的時候,銀行或保險(xian)公(gong)司要有(you)一筆錢幫老(lao)(lao)人(ren)打理后事,同時處理房產(chan)。如果老(lao)(lao)人(ren)去世很早,房子(zi)應該按退保處理,把房子(zi)給他(ta)囑(zhu)咐的繼承人(ren)。如果老(lao)(lao)人(ren)活得長(chang),銀行或保險(xian)公(gong)司就要扛到(dao)底。
“這樣的話,老人在入保以后的整個(ge)生(sheng)命全(quan)周期就沒有顧慮了。”孟曉蘇說。
目前面臨三個障礙/
“以房(fang)養老(lao)”在(zai)(zai)歐美一些國(guo)家是發展(zhan)(zhan)成熟(shu)的(de)養老(lao)模式,但在(zai)(zai)我(wo)國(guo),其發展(zhan)(zhan)道路(lu)較為(wei)坎坷(ke)。
2012年4月,南京市(shi)發(fa)改委、民政局、老齡工作委員會辦公(gong)室聯合印發(fa)的 《南京市(shi)老齡事業(ye)發(fa)展第十二個(ge)五年規劃》指出,鼓勵商業(ye)保險企業(ye)、商業(ye)銀行或住房公(gong)積金部門建(jian)立公(gong)益性中介機(ji)構,開展“以房養老”(住房反(fan)向抵押貸款)試(shi)點業(ye)務。
但是,由于銀行(xing)參與積(ji)極(ji)性(xing)不高,且對參保人(ren)設定(ding)了一(yi)定(ding)的門檻,社會反應冷淡,南京市的 “以房養(yang)老(lao)”市場發展緩慢。
此外,早在2007年,上(shang)海(hai)市公積金(jin)管理中(zhong)心(xin)就曾(ceng)試(shi)推(tui)過(guo)“以房養老”模式,試(shi)圖減緩(huan)老年人收(shou)入有限(xian)、生(sheng)病(bing)開銷大的問題。在推(tui)行的過(guo)程(cheng)中(zhong),由于遭遇(yu)種種困難而中(zhong)途“夭折”。
《每日經濟新聞》記(ji)者整理發現(xian),“以房(fang)養老”政策推(tui)行遇阻主要受“養兒防老”的傳統觀(guan)念困擾和70年產權的限制(zhi)。
孟曉蘇認為,有(you)3個障礙(ai)(ai)妨礙(ai)(ai)了保險業推動“以(yi)房養(yang)老”業務:第一,就(jiu)是擔心(xin)產(chan)權只有(you)70年(nian)(nian)。但(dan)2007年(nian)(nian)出臺(tai)的(de)《物權法》,明確(que)規定住宅建設用地使用權屆滿(man)的(de)自(zi)(zi)動續期,這指的(de)是土(tu)(tu)地,產(chan)權可不(bu)是70年(nian)(nian)。現在所有(you)老百姓的(de)房產(chan)產(chan)權是永(yong)久的(de),是土(tu)(tu)地使用權70年(nian)(nian),而自(zi)(zi)動續期就(jiu)說明長期可以(yi)延續下(xia)去(qu),而且不(bu)交錢的(de)概念也已經很清晰(xi)了;第二,擔心(xin)房價下(xia)跌;第三(san)個顧慮,傳(chuan)統觀(guan)念認為中國老人都要把房產(chan)傳(chuan)給子女。
除了上述原(yuan)因之外,隨著(zhu)使用年限的(de)增加,房子的(de)折舊和損壞問題(ti),也是金融機構接受“以房養老”過程(cheng)中比較擔憂的(de)問題(ti)。
唐鈞介紹,隨(sui)著使用(yong)年限的(de)增加,很(hen)多房(fang)子的(de)設施可能出現問題,房(fang)子的(de)價值(zhi)也會打折扣(kou),“老人去世之后,金融機構(gou)(gou)才能拿(na)房(fang)子去變現,對進入機構(gou)(gou)來說具(ju)有很(hen)大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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