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經網(wang) 2015-03-03 23:12:02
昨(zuo)日,銀川市興慶區人民(min)法院向原告(gao)雍吉軍送(song)達(da)(da)傳票,告(gao)知此案將于3月26日上午開(kai)庭(ting)。一并送(song)達(da)(da)的(de),還有中(zhong)國(guo)福彩(cai)中(zhong)心的(de)《民(min)事答辯狀(zhuang)》復印件。
每(mei)經編輯(ji)|每(mei)經記者(zhe) 畢華章 發自西安(an)
每經記者 畢華章 發(fa)自西安
寧夏(xia)律師因“雙色球”延遲開獎起(qi)訴中國(guo)福(fu)利彩票發行(xing)管理中心(以下簡稱中國(guo)福(fu)彩中心)等3家(jia)機構一案有了最新進展。
昨日(ri),銀川(chuan)市興(xing)慶區人民(min)法(fa)院向原告(gao)雍吉軍送達傳票,告(gao)知此案將于3月26日(ri)上(shang)午開庭(ting)。一并(bing)送達的,還有中(zhong)國福彩中(zhong)心的《民(min)事答辯狀(zhuang)》復印件。
原告(gao)雍吉軍向《每日經(jing)濟新聞》記者提供的上述(shu)相關(guan)資料顯示(shi),中國福(fu)彩中心辯(bian)稱(cheng),第(di)2015011期(qi)“雙色(se)球(qiu)”開獎符合規定,并不存在任(ren)何違約行(xing)為。中國福(fu)彩中心答辯(bian)稱(cheng),原告(gao)在《起訴狀》中所(suo)述(shu)與客觀事實不符。
福彩中心稱不存在違約行為
在審閱原告提(ti)交的相(xiang)(xiang)關(guan)材料(liao)之后,結合相(xiang)(xiang)關(guan)的法律(lv)法規,中國(guo)福彩(cai)中心針對原告的訴訟請求(qiu),提(ti)出了初步答(da)辯意見(jian)。
該《民事答(da)辯狀(zhuang)》顯示,中(zhong)國(guo)福(fu)(fu)彩(cai)中(zhong)心稱,第2015011期(qi)中(zhong)國(guo)福(fu)(fu)利彩(cai)票“雙色球(qiu)”的開(kai)獎符(fu)合(he)《中(zhong)國(guo)福(fu)(fu)利彩(cai)票雙色球(qiu)游戲規則》規定(ding)的開(kai)獎時間。因此,原告在《起訴狀(zhuang)》中(zhong)所述(shu)與客(ke)觀事實不符(fu)。
同時,中國(guo)福(fu)彩(cai)中心(xin)表(biao)示,開(kai)獎過程由(you)公證員進行監督,完全(quan)符(fu)合法(fa)律、法(fa)規的規定,中國(guo)福(fu)彩(cai)中心(xin)并不存在任何違約行為。因此,原告主張(zhang)中國(guo)福(fu)彩(cai)中心(xin)構成根本違約,缺(que)乏事實以及法(fa)律依據。
其辯(bian)稱,基于(yu)射幸合同(tong)的適當履行,原(yuan)告在合同(tong)權利(li)義務終止(zhi)后提出要求答辯(bian)人退還合同(tong)款(kuan)項、賠償損失(shi)、賠禮(li)道歉等請(qing)求于(yu)法無據,不應得到人民法院的支持。
中(zhong)國福彩中(zhong)心認(ren)為,原告在本(ben)案中(zhong)所提(ti)出(chu)的訴訟(song)請求(qiu)缺乏事實及法(fa)律(lv)依據,并請法(fa)院駁回其針(zhen)對中(zhong)國福彩中(zhong)心的訴訟(song)請求(qiu)。
原告逐一提出反駁意見
對此,原告(gao)雍(yong)吉軍提出(chu)了(le)自己的意見。
雍吉軍(jun)稱(cheng),福彩(cai)雙色(se)球(qiu)(qiu)每周二、周四(si)、周日晚上9點30分(fen)由教育(yu)電視臺直播開獎是眾所(suo)周知的事實。第2015011期(qi)開獎延(yan)遲2個多(duo)小時(shi),為(wei)此,民政部新聞發言人就福彩(cai)遲延(yan)作了道歉,為(wei)何在(zai)起訴時(shi)又堅稱(cheng)2015011期(qi)開獎延(yan)遲符合(he)雙色(se)球(qiu)(qiu)開獎時(shi)間?
對于(yu)第二(er)點,雍吉軍認為,福彩(cai)(cai)雙色球由公證員監(jian)督(du)本(ben)來就不符合(he)法律規定,按《彩(cai)(cai)票管理(li)辦理(li)實施細則》的規定,彩(cai)(cai)票的開(kai)獎(jiang)過(guo)程(cheng)應由財政部門來監(jian)督(du)而不應由公證處(chu)監(jian)督(du)。
“請(qing)公(gong)證處派公(gong)證員監督本來就不(bu)符合法律規定,我們(men)國家的公(gong)證處早已(yi)改制(zhi),其是以盈利為目的,如何(he)能保證監督過(guo)程公(gong)證性。邀請(qing)公(gong)證處監督也于法無據。”他稱。
此外,他認為,射幸合同的雙方(fang)當(dang)事人要遵循最大(da)誠(cheng)信(xin)的原則(ze),而不僅僅應該適當(dang)履行,也不能遲延履行。
“遲(chi)延履行(xing)的(de)合(he)同適用于遲(chi)延履行(xing)后(hou)對(dui)雙(shuang)方(fang)當事(shi)人(ren)權利(li)(li)、義務(wu)影響不大(da)的(de)合(he)同。如果一(yi)方(fang)當事(shi)人(ren)遲(chi)延履行(xing)導致對(dui)方(fang)當事(shi)人(ren)權利(li)(li)義務(wu)的(de)完(wan)全喪(sang)失(shi),則構成根本違(wei)約(yue),其履行(xing)行(xing)為應(ying)是無效的(de)。”雍吉軍對(dui)《每日(ri)經濟新聞(wen)》記者稱。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wei)經《每日(ri)經濟新(xin)聞(wen)》報社授權,嚴禁轉載(zai)或鏡像,違(wei)者(zhe)必究。
讀(du)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ti)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nin)不希望作(zuo)(zuo)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yao)求撤下您(nin)的作(zuo)(zuo)品。
歡迎(ying)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