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0-30 20:53:31
每經實習記者|劉晨光 記者 郭榮村 每經編輯|宋思艱
此前被生態環境部通報的中滔環保(01363,HK)有了新的回復。
10月29日晚,中滔環保公告稱,公司或任何附屬公司都沒有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
今年10月19日,生態環境部發文指出廣州海滔環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海滔公司)有三個方面的問題。主要包括長期非法轉移傾倒污泥,騙取巨額污泥處置費以及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
資料顯示,海滔公司是廣州市生活污泥主要處置企業,位于廣州市增城區新塘鎮,屬于中滔環保旗下廣州新滔水質凈化有限公司的全資子公司,主要從事提供污水處理及污泥處理服務。截至今年6月30日止的6個月,海滔公司產生的污泥處理收益占海滔公司及中滔環保總收益分別約為47%和4%。
根據生態環境部的通報,首先,2016年1月至2018年3月,海滔公司接收約78.6萬噸污泥,擅自減少無害化處置工序,將其中約30萬噸含有重金屬等有害物質的污泥簡易處理后,連同增城區永和河清淤工程中回收的4萬噸壓濾脫水污泥,除案發后庫存約3萬噸外,其余污泥均被非法傾倒、填埋至廣東多個地市。
另外,海滔公司為騙取污泥處置費用,在明知企業實際處置能力僅為10萬噸/年的情況下,仍超量接受污泥。除此之外,為降低處置成本,該公司擅自減少無害化處置工序,從而騙取處置費7800余萬元。2016年以來,海滔公司還與增城區新塘、中新、石灘、荔城、永和以及龍門縣西林6家污水處理廠合謀,通過提供虛假的污泥處置數據,包括過磅單、GIS固廢系統虛假數據等,騙取地方財政補貼3700余萬元。
最后,海滔公司及其上級公司涉嫌偽造國家機關印章、隱匿會計憑證、會計賬簿、財務會計報告等多項違法犯罪行為。
《每日經濟新聞》記者注意到,10月29日晚,中滔環保聲明公司進行初步調查后,并沒有偽造國家機關印章行為。針對包括非法轉移傾倒污泥,騙取巨額污泥處置費等兩個方面,中滔環保未作出任何說明。
那么,究竟中滔環保對于生態環境部在公告中提到的三個主要方面的問題持怎樣的看法,為何沒有進一步詳細披露?海滔公司目前的營運情況如何?記者嘗試多種方式聯系公司進行采訪,但截至發稿時都沒有獲得任何回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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