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22-07-10 16:45:21
每經編(bian)輯|王月龍
據中國市場監管報,日前,中國市場監管報記者從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獲悉,7月6日,中央軍委后勤保障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 六部(bu)門發布(bu)關(guan)于(yu)禁(jin)止(zhi)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品的(de)通(tong)告。
截圖來源:國家知識產(chan)權(quan)局網站
通告稱(cheng),近年來,部分經營(ying)者公開或(huo)變相冒(mao)用(yong)軍隊(dui)名義,使用(yong)軍隊(dui)特定含義字(zi)樣和圖案,生產銷售“軍中茅臺”“軍隊(dui)專供(gong)”等(deng)假冒(mao)偽劣商品,嚴重損害(hai)軍隊(dui)聲(sheng)譽形象,影響國家經濟環境治理。
為了維護人民軍隊(dui)良好形象、社會(hui)公共利益和市場(chang)經營秩序, 六部門要求,嚴禁任何(he)單位和個人(ren)利用中國人(ren)民解放軍(jun)和武(wu)裝警察部隊(dui)名義,以任何(he)形式進行商業(ye)營銷(xiao)宣傳(chuan)。嚴禁線上(shang)線下銷(xiao)售“軍(jun)”字號煙酒(jiu)等商品。
通告(gao)明(ming)確,“軍(jun)”字號煙酒等商(shang)品,指在商(shang)品或包(bao)裝上印(yin)刷、刻制、鑄造包(bao)括但不限于(yu)下列字樣或者圖案(an),易誤導消費者、造成涉軍(jun)負面影響的商(shang)品。而(er)軍(jun)事單位(wei)名稱,則包(bao)括中(zhong)央(yang)軍(jun)委、各(ge)戰(zhan)區、各(ge)軍(jun)兵種、武裝警察部隊及(ji)其(qi)他(ta)軍(jun)隊單位(wei)的全稱或者簡稱。
通告還明確,涉軍特定含義字樣,包括“軍隊”“部隊”“解放軍”“武警”“戰區”“警衛局”“PLA”“CAPF”“PAP”“國防”“八一”“軍用”“軍供”“軍中”“軍需”“軍服”“軍品”“軍隊專供”“軍隊特供”“軍隊特制”“軍品代銷”“軍品專營”等。
通告稱,相關(guan)職能部門(men)要密切配合,加強(qiang)對違規(gui)生產、銷售“軍”字號煙酒等商(shang)品和涉軍商(shang)標注冊監管(guan),對發現(xian)的(de)問題堅決予以糾正(zheng),對拒不整(zheng)改、頂風違法(fa)(fa)違規(gui)的(de),依法(fa)(fa)依規(gui)嚴(yan)肅查(cha)處(chu)。
記者了解(jie)到,通(tong)告發布(bu)后(hou),已有地方監(jian)管部(bu)門快速響應(ying)并開展(zhan)(zhan)執法(fa)行動。7月7日,山(shan)東省博興縣(xian)市場監(jian)管局接(jie)到通(tong)知(zhi)后(hou),迅速部(bu)署行動。該(gai)局執法(fa)大(da)隊(dui)、知(zhi)識(shi)產權服務中心、廣告網絡(luo)監(jian)管股對縣(xian)城(cheng)內10余家大(da)型(xing)商超和煙(yan)酒(jiu)專賣店開展(zhan)(zhan)聯合執法(fa)行動。 截至目前,本次(ci)(ci)行動(dong)已檢查縣城內各大商超和煙酒專營(ying)店(dian)10余家,出動(dong)執法人(ren)員(yuan)30余次(ci)(ci)。目前已發現銷售和冒用“軍用”標識商品廣告(gao)行為問題線索1個。
圖片來源:山東省博興縣市場監管局
編輯|王月龍(long)?杜波
校對|何小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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