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wen) 2023-07-20 17:24:36
每經編輯|李澤東
據央(yang)視新聞報(bao)道(dao),2023年7月20日,山東省青(qing)島市中級人民法院(yuan)一審公開(kai)開(kai)庭(ting)審理(li)了中國聯(lian)合網絡通信集(ji)團(tuan)有限(xian)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理(li)李國華受賄、濫用(yong)職權(quan)一案。
青島市人民檢察院指控:1998年至2022年,被告人李國華利用擔任江西省郵電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江西省郵政局黨組副書記、副局長,黨組書記、局長,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中國郵政集團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黨組副書記、總經理,黨組書記、總經理,中國郵政儲蓄銀行有限責任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有關單位和個人在項目承攬、企業經營、職務晉升等事項上提供幫助,直接或通過他人非法收受有關單位和個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6645萬余元。李國華在擔任江西省郵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國家郵政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期間,濫用職權,造成國有資產損失人民幣4996萬余元。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濫用職權罪追究李國華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李國華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李國華進行了最后陳述,并當庭表示認罪、悔罪。庭審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擇期宣判。
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及社會各(ge)界(jie)群眾近二十人旁聽了庭審。
李國華 圖片來源(yuan):中央(yang)紀委國家監委網站
2022年9月30日,中央紀(ji)(ji)委(wei)國家監(jian)(jian)委(wei)網站通(tong)報,經(jing)(jing)中共中央批(pi)準,中央紀(ji)(ji)委(wei)國家監(jian)(jian)委(wei)對中國聯(lian)合網絡通(tong)信集團有限公司原黨組副書記、總經(jing)(jing)理、董事李國華嚴(yan)重違紀(ji)(ji)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cha)調查(cha)。
經查,李國華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對黨不忠誠不老實,表里不一,陽奉陰違,不落實中央巡視整改要求,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公款旅游、收受禮品禮金,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不按規定報告個人有關事項,在組織進行談話時不如實說明問題,任人唯親、任人唯利,在郵政系統任職期間嚴重破壞選人用人風氣;縱容、默許親屬利用本人職務影響謀取私利,違規向管理和服務對象放貸獲取大額回報;道德敗壞、家風不正,對家人失管失教;毫無紀法底線,“靠郵政吃郵政”,利用(yong)(yong)職(zhi)務便利為他(ta)人在(zai)項(xiang)目承攬、企業經營等方(fang)面(mian)謀利,并非法收受巨額財物;濫用(yong)(yong)職(zhi)權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損失。
據中(zhong)國(guo)共產黨(dang)新聞網,李(li)國(guo)華,男,漢族,1960年(nian)3月(yue)生,江西德(de)安(an)人,1977年(nian)9月(yue)參(can)加工(gong)作,1983年(nian)11月(yue)加入中(zhong)國(guo)共產黨(dang),大(da)學學歷(li),南昌(chang)大(da)學工(gong)商(shang)管(guan)理碩士,高級(ji)經濟師(shi)。
2016年10月,任中(zhong)國(guo)郵(you)政(zheng)(zheng)集(ji)團公(gong)(gong)司(si)總(zong)經理(li)、黨組(zu)書記(ji)(ji),中(zhong)國(guo)郵(you)政(zheng)(zheng)儲蓄銀(yin)行股份(fen)有(you)限公(gong)(gong)司(si)董(dong)事(shi)長、黨委(wei)書記(ji)(ji)。2018年,任中(zhong)國(guo)聯合網絡通(tong)信集(ji)團有(you)限公(gong)(gong)司(si)董(dong)事(shi)、總(zong)經理(li)、黨組(zu)副書記(ji)(ji)。
2020年(nian)3月11日,中國聯通公告,公司董(dong)事會(hui)收到公司董(dong)事、總(zong)裁(cai)李國華提交的書面辭(ci)呈。李國華因已屆退休(xiu)年(nian)齡,辭(ci)去公司董(dong)事、董(dong)事會(hui)發展戰略委(wei)(wei) 員(yuan)會(hui)委(wei)(wei)員(yuan)及總(zong)裁(cai)職務。該辭(ci)任自2020年(nian)3月11日起(qi)生效(xia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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