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ing)濟新聞 2024-11-08 16:54:46
每經編輯(ji)|張錦河
11月8日(ri)下午,全國人大常委(wei)會辦公(gong)廳舉(ju)行新聞(wen)發(fa)布(bu)會。
據新華社,記者從8日舉行的十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十二次會議新聞發布會獲悉,這次會議表決通過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于批準<國務院關于提請審議增加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的議案>的決議》。議案提出,為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在壓實地方主體責任的基礎上,建議增加6萬億元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置換存量隱性債務。
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主任許宏才在新聞發布會上介紹,議案提出,為便于操作、盡早發揮政策效用,新增債務限額全部安排為專項債務限額,一次報批,分三年實施。按此安排,2024年末地方政府專項債務限額將由29.52萬億元增加到35.52萬億元。
許宏才表示,議案已經全(quan)國人大常委會(hui)批準,國務院財政(zheng)部門將(jiang)按程(cheng)序盡早(zao)下(xia)達分地區限(xian)額,地方政(zheng)府將(jiang)依法做好(hao)債券置換工作(zuo),各級人大及(ji)其常委會(hui)將(jiang)依法做好(hao)監督(du)工作(zuo)。

圖片來(lai)源(yuan):中國人大網
據中國人大網,發布會上,財政部部長藍佛安表示,安(an)排6萬億元債務限額置換地方政府存量隱性債務,是黨中央統籌考慮國際國內發展環境、確保經濟財政平穩運行,以及地方政府化債實際等多種因素,作出的重大決策部署,是今年一系列增量政策的“重頭戲”。經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通過,今天正式向社會公布。這6萬億元債務限額,分三年安排,2024—2026年每年2萬億元,支持地方用于置換各類隱性債務。
這些年,在各(ge)(ge)地(di)各(ge)(ge)部門協同努力下,我國(guo)地(di)方政府(fu)隱(yin)性(xing)債(zhai)務規模不斷減少。2023年末,經過逐(zhu)個項(xiang)目甄別、逐(zhu)級(ji)審核(he)上報,全國隱性債務余額為14.3萬億元。今年以來,受外部(bu)環境變化(hua)和(he)內需不(bu)足等因素影響,經濟(ji)運行出現一些新的(de)情(qing)況和(he)問題,稅收收入不(bu)及預(yu)期,土地出讓收入大(da)幅下降,各(ge)地隱(yin)性債務化(hua)解的(de)難度(du)加大(da)。
針對上述(shu)情況,從2024年開始,連續五年每(mei)年從新增地方政府(fu)專(zhuan)項(xiang)債(zhai)券中安排(pai)8000億(yi)(yi)元,補充政府(fu)性基金財力,專(zhuan)門(men)用于化債(zhai),累計可置換隱性債(zhai)務4萬億(yi)(yi)元。再加上這次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的6萬億元債務限額,直接增加地方化債資源10萬億元。同時也(ye)明確,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戶區改造隱性債務2萬億元,仍按原合同償還。上述三項政策協同發力,2028年之前,地方需消化的隱性債務總額從14.3萬億元大幅降至2.3萬億元,平均每年消化額從2.86萬億元減為4600億元,不到原來的六分之一,化債壓力大大減輕。我們估算了(le)一下,地方依靠自身努力化解是完全可以做到(dao)的,甚(shen)至(zhi)有些地方是比較(jiao)輕松的。
總的看,我(wo)們推出的是一攬(lan)子、綜合(he)性(xing)、靶向準的(de)化債組(zu)合(he)拳(quan),作(zuo)用直(zhi)接、力度大。
藍佛(fo)安表示(shi),當前(qian)一些(xie)地方(fang)隱性債務規(gui)模(mo)大、利息負擔重(zhong),不(bu)僅存(cun)在“爆雷”風險(xian),也(ye)消耗了(le)地方可用(yong)財力。在這種情況下,實施這樣一次大規模置換措施,意味著我們化債工作思路作了根本轉變:一是從過去的應急處置向現在的主動化解轉變,二是從點狀式排雷向整體性除險轉變,三是從隱性債、法定債“雙軌”管理向全部債務規范透明管理轉變,四是從側重于防風險向防風險、促發展并重轉變。從政策效應看,能夠發揮“一石二鳥”作用。
一(yi)方面,解決地(di)(di)方(fang)“燃眉之(zhi)急”,緩(huan)釋地(di)(di)方(fang)當期化債壓力、減少利息(xi)支出。這次置換(huan),近三年密集安排8.4萬(wan)億元,顯著降低了近(jin)幾年地(di)方需消化的隱性債務規模,讓地方卸下包袱、輕裝上陣。同時,由于法定債務利率大大低于隱性債務利率,置換后將大幅節約地方利息支出。我們估算,五年累計可節約6000億元左右。
另一方面,幫助地方(fang)暢通(tong)資金鏈條,增強發展動能。通(tong)過(guo)實施置換政策(ce):一是將原本用來(lai)化債(zhai)的資源騰出來(lai),用于促(cu)進發展(zhan)、改(gai)善民生。二是(shi)將原本(ben)受制于化債壓力的政策空間騰出來,可以更大力度支持投資(zi)和(he)消費、科技創新等,促進經(jing)濟(ji)平穩增長(chang)和(he)結構調(diao)整。三是將原本用于(yu)化債(zhai)化險的時間精力騰出來,更多投入到(dao)謀(mou)劃和推動高質量發(fa)展中去(qu)。同時,還可(ke)以改善金融資(zi)產質量,增(zeng)強信(xin)貸投放(fang)能力,利好實(shi)體經濟。
藍佛安(an)稱,防范(fan)化解地方政府債務(wu)(wu)(wu)風險,在解決存量債務(wu)(wu)(wu)風險的同時,必須(xu)堅決遏制新(xin)增(zeng)隱性債務(wu)(wu)(wu)。財(cai)政部(bu)將會同相關部(bu)門,持續保持“零容忍(ren)”的高壓監(jian)管(guan)態勢,對(dui)新(xin)增(zeng)隱性債務(wu)(wu)(wu)發(fa)現一起(qi)(qi)、查處一起(qi)(qi)、問(wen)責一起(qi)(qi)。主要從三個(ge)方面發(fa)力。
一是監(jian)測口徑(jing)(jing)更全。財政部(bu)正會同(tong)有關部(bu)門健全信息共享和監(jian)管(guan)協同(tong)機制,全口徑(jing)(jing)監(jian)測地(di)方(fang)政府承(cheng)擔償還責任的債(zhai)務情況,動態分析、及時預警、防范風險。關于融(rong)資(zi)平(ping)臺(tai)經營(ying)性債(zhai)務,按照(zhao)有關要求,金融(rong)管(guan)理部(bu)門已經研(yan)究制定(ding)了金融(rong)支持地(di)方(fang)債(zhai)務化解(jie)的政策舉措,我們將積極配合抓好(hao)現有金融(rong)支持政策落實。
二是預算約束更強。將不新增隱性債務作為“鐵的紀律”,持續加強預算(suan)管理,督促地(di)方(fang)依(yi)法(fa)合規建設政府投資(zi)項(xiang)目(mu);對未納入預算(suan)安(an)排的(de)政府支(zhi)出事項(xiang)和投資(zi)項(xiang)目(mu),一律不得(de)實(shi)施,堅決(jue)堵住(zhu)地(di)方(fang)違法(fa)違規舉債的(de)途徑(jing)。
三是監管(guan)問責(ze)更嚴。強(qiang)化收集新增隱性債(zhai)(zhai)務(wu)線(xian)索(suo),及(ji)時掌握違(wei)規舉債(zhai)(zhai)新手段、新變種,推(tui)動監管(guan)從事(shi)后“救火補漏”向事(shi)前“防患(huan)于未然”延伸(shen)。嚴格(ge)落(luo)實地(di)方政府違(wei)規舉債(zhai)(zhai)問責(ze)制(zh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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