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網 2014-07-23 00:36:59
近日多名投資(zi)者稱,“為避免被ST,大智慧于2013年(nian)收購了民泰貴金屬公司從事(shi)貴金屬交易,利(li)(li)用客(ke)戶(hu)對大智慧的信(xin)任,不斷誘使客(ke)戶(hu)加(jia)入其現貨白銀交易并提供喊(han)單服(fu)務(wu),導致參與者出現大幅虧(kui)(kui)損,而大智慧卻(que)借此(ci)攫取巨額利(li)(li)潤而成功實現扭虧(kui)(kui)。”
譚女士向《投資者報》記者提供了一份天津貴金屬交易所其他會員從內部員工處取得的做市商軟件后臺截圖的復印件。
譚女士向記者表示:“現貨白銀交易采用做市商制度,在交易過程中,民泰公司成為其旗下所有投資者的對手方,如果投資者賺錢,民泰就虧錢,在這種情況下,你認為大智慧的投資顧問會讓你賺錢嗎?”
譚女士同時表示:“我投資白銀基本上都是在大智慧的投資顧問指導下完成的,大智慧初期會讓投資者嘗到盈利甜頭,隨后便不停催促投資者追加資金,一旦投資者加大資金投入量,絞殺便隨之而來,再按照投資顧問的操作,虧損便接踵而來。”
為此,譚女士向記者提供了一份自己的交割清單,并表示其大部分操作都是在投資顧問的指導下完成,清單顯示,譚女士的多數操作時間與大智慧電話呼入時間一致。
此外,譚女士進一步向記者表示:“為了多賺取利潤,投資顧問還不停促使投資者頻繁交易。”按照合同規定,民泰公司向白銀投資者收取的費用包括點差、手續費、隔夜費等,手續費是萬八,隔夜費是萬二/天,點差是8元/千克。上述費用都是按照交易額計算,由于杠桿高達20倍,頻繁的交易就能夠將本金掏空。
《投資者報》記者在譚女士的交割單中看到,去年11月7日~11月29日,由于交易頻繁,她70萬本金的交易額竟然高達1.2億,由此形成的上述費用超過20萬元。
在國內(nei)的(de)白銀投資中(zhong),譚女士的(de)遭遇并非(fei)個案,這反映出當(dang)前白銀投資的(de)監管缺位(wei)。上(shang)海市(shi)(shi)律師協會(hui)業務研究委(wei)員會(hui)主任(ren)、北京市(shi)(shi)大成律師事務所(suo)上(shang)海分(fen)所(suo)合伙人曲峰律師對(dui)記者表示,“做市(shi)(shi)商交易之(zhi)所(suo)以(yi)在國內(nei)亂(luan)象叢生,一方(fang)面(mian)是由于(yu)做市(shi)(shi)商交易機制的(de)缺陷容(rong)易被(bei)利用,另(ling)一方(fang)面(mian)也在于(yu)長期(qi)以(yi)來的(de)監管不到位(wei)所(suo)致(zhi)。”<!--pa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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