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ing)濟新(xin)聞(wen) 2022-08-30 17:14:43
每經編輯|張錦(jin)河
據央視新聞,2022年8月30日,四川省樂山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宣判甘肅省委原常委、省政府原黨組副書記、副省長宋亮受賄一案,對被告人宋亮以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對宋(song)亮(liang)受賄犯(fan)罪所(suo)得(de)財物及孳息(xi)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guo)庫。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經審理查明:2000年至2020年,被告人宋亮先后利用擔任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副主任、金融證券辦公室副主任、金融工作辦公室主任,中共赤峰市委副書記,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廳長,中共烏海市委書記,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通遼市委書記,中共甘肅省委常委、省人民政府副省長等職務上的便利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他人在成立小額貸款公司、村鎮銀行,以及獲取貸款、職務調整、企業經營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相關人員給予的現金、股權、房產等財物,共計折合人民幣7968萬余元,其中,價值212萬余元的股權尚未實際取得。

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樂山(shan)市中(zhong)級人民(min)法院認(ren)為(wei),被告人宋(song)亮(liang)的行(xing)為(wei)構(gou)成(cheng)受賄罪(zui)。宋(song)亮(liang)受賄數額特別巨大,其收(shou)受賄賂為(wei)他人謀取(qu)職務調整,幫助他人獲(huo)取(qu)貸(dai)款造(zao)成(cheng)重大公共財產(chan)損失(shi),依法應當(dang)從(cong)嚴處(chu)罰。宋(song)亮(liang)到案(an)后(hou)如實(shi)供述辦案(an)機關(guan)(guan)已(yi)掌握的受賄犯罪(zui)事實(shi),主動交代辦案(an)機關(guan)(guan)尚未(wei)掌握的大部分(fen)受賄犯罪(zui)事實(shi),部分(fen)受賄行(xing)為(wei)系犯罪(zui)未(wei)遂,認(ren)罪(zui)悔罪(zui),涉案(an)贓款贓物已(yi)全部追(zhui)繳到案(an),依法對(dui)其從(cong)輕處(chu)罰。綜合以上(shang)情節,法庭遂作出上(shang)述判決。
宋亮簡歷
據中央紀委國家(jia)監委網站(zhan),宋亮,男,漢族,1963年12月(yue)(yue)生,河北辛集人,1990年10月(yue)(yue)加入中國共產黨,1985年7月(yue)(yue)參加工作,南(nan)開(kai)大(da)學(xue)(xue)經濟(ji)學(xue)(xue)院(yuan)金融學(xue)(xue)專業畢業,在職研究(jiu)生學(xue)(xue)歷(li),經濟(ji)學(xue)(xue)碩士(shi),經濟(ji)師。
1981.09-1985.07 內蒙古大(da)學(xue)經濟系計劃統計專業學(xue)習(xi)
1985.07-1989.03 內蒙(meng)古自治區計劃委員會經濟研究所(suo)干部
1989.03-1993.09 內蒙古(gu)自治(zhi)區(qu)計劃委員會經濟研究所綜合室副主任(ren)、主任(ren)
1993.09-1994.04 內蒙古(gu)自治區計劃委員(yuan)會綜(zong)合處副處長
1994.04-1996.08 內蒙古(gu)自治區(qu)政府辦公廳秘書三處副處長(chang)
1996.08-2000.06 內蒙古自(zi)治區(qu)政府(fu)辦公廳調研(yan)一處處長
2000.06-2003.06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辦(ban)公廳副主任
2003.06-2004.06 內蒙古(gu)自治區政(zheng)府(fu)辦公廳副主任,區政(zheng)府(fu)金融(rong)工作辦公室副主任
2004.06-2004.12 內(nei)蒙古自(zi)治區政府金融工作(zuo)辦(ban)公室(shi)主任
2004.12-2011.08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金融工(gong)作辦公室主(zhu)任(ren)、黨組書記
(其間(jian):2006.09-2008.06 南開大學(xue)經濟(ji)學(xue)院(yuan)金融學(xue)專業(ye)在(zai)職研究生(sheng)學(xue)習,獲經濟(ji)學(xue)碩士(shi)學(xue)位;2007.03-2008.01 中央黨校中青(qing)年干部培訓班學(xue)習)
2011.08-2014.04 內(nei)蒙(meng)古自(zi)治(zhi)區赤峰市委副書記(正廳(ting)級)
2014.04-2015.11 內蒙古自治區交通運輸廳廳長、黨組書記
2015.11-2016.11 內蒙古自治區(qu)烏海市(shi)委書記
2016.11-2017.03 內蒙(meng)古自治區黨委(wei)(wei)常委(wei)(wei)、通遼市委(wei)(wei)書記
2017.03-2018.06 甘肅省委常委,副省長(chang)、省政府黨組成(cheng)員
2018.06 甘肅(su)省委(wei)常委(wei),常務副省長、省政府黨組副書記
第十三屆甘(gan)肅省委(wei)委(wei)員、常委(wei)。
每(mei)日(ri)經濟新聞(wen)綜合自央視新聞(wen)、中(zhong)央紀委國家監委網站(zhan)
封(feng)面圖片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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