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ri)經濟(ji)新聞 2022-11-04 21:08:29
每經編輯|李澤東
據央視新聞報道,當地時間11月4日,波蘭歐盟事務部長塞克表示,已于3日向歐盟提交一項動議,要求歐洲法院暫停對該國每日100萬歐元的罰款。
2021年7月,歐洲法院要求波蘭暫停2020年設立的一個專門針對法官的紀律審查機構(也稱紀律分庭)。波蘭政府拒絕執行,并將這一問題訴諸本國憲法法院,波蘭憲法法院裁決認為歐洲法院干涉波蘭司法改革、違背波蘭憲法,波蘭國內法律對歐盟法律具有優先權。2021年10月27日,歐洲法院判定,波蘭須每天向歐盟委員會支付100萬歐元的罰款,直到波蘭執行歐洲法院的裁決結果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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塞(sai)克(ke)表(biao)示,自關于波蘭最高法(fa)院的(de)(de)法(fa)律修正案(an)生效(xiao)以來,有(you)充足的(de)(de)證據表(biao)明,實際的(de)(de)法(fa)律狀況已經發生改(gai)變,因此政府希望從該(gai)修正案(an)生效(xiao)之(zhi)日起(qi)停止罰款(kuan),波方(fang)等待歐盟(meng)委(wei)員會給出回(hui)應。
另據央視新聞10月28日報道,歐洲法院在27日發布的一份新聞稿中稱,為避免“歐盟的法律秩序、歐盟賴以建立的價值觀念尤其是法治觀念遭受嚴重和不可修復的損害”,遵守歐洲法院的判決是“必要的”。波蘭司法部副部長卡萊塔(Sebastian Kaleta)當天在社交媒體上回應稱,歐洲法院“完全無視波蘭憲法以及波蘭憲法法院裁決,其行為超出其職權范圍,濫用了罰款和臨時措施機制”。
據了解,波蘭與歐盟的司法爭端由來已久。2015年上臺執政以來,波蘭法律與公正黨對本國的司法體系作出的一系列改革被歐盟批評為“嚴重違反法治原則”。歐盟以暫停發放資金威脅華沙盡快作出改變。
據了解,今(jin)年(nian)6月,波蘭總(zong)統杜達(da)簽署法令,撤銷了紀律分庭,取而代(dai)之以由總(zong)統任(ren)命(ming)的11名法官(guan)組(zu)成的新設(she)機(ji)構(gou)(gou)“專(zhuan)業責(ze)任(ren)庭”,但(dan)布魯塞爾(er)仍(reng)對華沙的修正(zheng)力度持(chi)懷疑態(tai)度,認(ren)為這(zhe)些變(bian)化只(zhi)是一個煙幕(mu)彈,新機(ji)構(gou)(gou)的任(ren)命(ming)仍(reng)然不符合公(gong)正(zheng)和(he)獨(du)立于政府的標準(zhu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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