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7 11:52:02
每經AI快訊,國務院臺辦今天(27日)舉行例行新聞發布會。會上,有記者問,《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峽兩岸融合發展新路 建設兩岸融合發展示范區的意見》中提到要打造廈金、福馬同城生活圈,支持金門、馬祖同享廈門和福州的居民待遇。現在有比較細致的同等條件嗎?另外部分臺灣民眾比較關心,《意見》中鼓勵在福建購置房產,現在有沒有相應的措施?
對此,國務院臺辦發言人朱鳳蓮表示,近年來,福建省房地產市場總體保持平穩發展態勢,市場供給基本均衡,房價基本穩定,住房品質不斷提升。在福建生活的臺灣同胞根據居住需求,自愿在閩購房。為便利臺胞在閩生活,福建各地積極采取措施,鼓勵臺胞在閩購房置業。目前,臺胞在非限購區域購房不受限制,購房網簽和登記流程與當地居民一致。在實施住房限購城市內購房的,臺胞與本市戶籍居民同等待遇、購房機會均等。
朱鳳蓮表示,有關貸款問題,人民銀行大力推進兩岸征信信息交流共享,鼓勵金融機構在依法合規、風險可控情況下,向臺灣同胞發放個人購房貸款。在貸款條件方面,臺胞享受同等待遇。此外,臺灣同胞可以按規定繳存、使用住房公積金,與大陸職工享受同等待遇。
朱鳳(feng)蓮指出,福(fu)建省將(jiang)認(ren)真貫徹落實(shi)《意(yi)見(jian)》,落實(shi)臺(tai)(tai)胞(bao)購(gou)房(fang)(fang)同等待遇(yu)各項(xiang)細化(hua)舉措,不斷(duan)完善兩(liang)岸征信(xin)(xin)信(xin)(xin)息互認(ren)機制,支持臺(tai)(tai)胞(bao)按需申請購(gou)房(fang)(fang)貸款,便利臺(tai)(tai)胞(bao)購(gou)房(fang)(fang)。同時,依(yi)法依(yi)規將(jiang)在閩臺(tai)(tai)胞(bao)納(na)入(ru)福(fu)建省住房(fang)(fang)保(bao)障(zhang)體系,努力實(shi)現(xian)臺(tai)(tai)胞(bao)住有所居。(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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