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mei)日經濟新聞 2023-10-11 00:08:37
每經(jing)編(bian)輯|王月龍
隨著近日中國(guo)恒大董事(shi)會(hui)主席許家印因(yin)涉嫌違法犯罪(zui)被依法采取強制措施,市場上傳言四起,一(yi)份“恒大所欠銀行貸(dai)款明細列表”在某平(ping)臺傳播。
10月7日,“入列”的滄州銀行率先在官網辟謠,發布了一份《關于網傳我行恒大貸款情況的澄清公告》,稱上述列表所涉滄州銀行貸款數據嚴重失實,該行向恒(heng)大(da)及其(qi)關聯企業貸款金額為(wei)3.46億元(yuan)。這一數據,明顯低于此前網上流傳的列表數值。
另據界面新聞報道,10月8日,原滄州銀保監分局鹽山監管組、鹽山縣地方金融管理辦公室、中國人民銀行鹽山縣支行發布聯合公告。《聯合公告》提示:“針對網上涉及滄州銀(yin)行的不(bu)(bu)實信(xin)息,與事實嚴(yan)重不(bu)(bu)符(fu),請(qing)廣大金(jin)融消費者(zhe)不(bu)(bu)信(xin)謠(yao),不(bu)(bu)傳謠(yao)。”
據第一財經報道,有滄州銀行董事會辦公室工作人員對客戶表示,上述《公告》“好像不太管用”,仍有部分儲戶集中到網點排隊取款。該人士表示,該行具備充分的流動性應對客戶取款需求,但考慮到便利性和利息損失等因素,建議不要集中在當前時點取款。
圖片來(lai)源:瀟(xiao)湘(xiang)晨報
10日早間,位于河北省滄州市的滄州銀行總行門口,有部分儲戶來打探消息。其中一位聞訊趕來的儲戶表示:“目前銀行存取業務一切正常。”
在銀(yin)行正門(men)上,滄州市運河區人民政(zheng)府辦公(gong)室張貼(tie)了公(gong)告,“針對網(wang)上涉(she)及(ji)滄州銀(yin)行的(de)虛(xu)假信(xin)息,請(qing)廣大金(jin)融消費(fei)者認真(zhen)辨別,不信(xin)謠,不傳謠。”
另外,公告顯示,“滄州銀行已參加存款保險,其所轄全部網點存款直接受到國家法律和存款保險制度的保障。滄州銀行已作出承諾,堅決保障金融消費者的合法權益,有實力、有能力保證廣大金融消費者的資金安全。”
該行一位客戶經理反復強調:“用戶的擔心很正常(chang),但(針對恒大的欠款)就(jiu)是網絡謠言,我(wo)們的經營沒有任何(he)問題。”她表示,如果在網絡上看到任何(關于恒大的)謠言,歡迎舉報。
一位公安部門的人士在出示警官證后表示,“已開始陸續拘留謠言散布者,一直到10日凌晨3點,拘留了不少人。”當問及究竟是誰在散布謠言時,對方表示“目前還不便透露”。
據瀟湘晨報,“這兩天(tian)一直(zhi)有(you)人來排隊。我們(men)只能讓他們(men)取,也沒有(you)什么辦法。”滄州銀行一工作人員稱,“實(shi)際上(shang)(銀(yin)行)資金非常(chang)充足。”
為安撫儲戶的情緒,滄州銀行曾于10月7日在官網發布公告,澄清恒大的欠款數額是3.46億元,并非網傳的30余億元。其次,滄州銀行還在取款室內擺放了大量現金,緩解儲戶對銀行財務狀況的擔憂。
圖片來源:瀟湘晨報
據滄州(zhou)銀行官(guan)網公告顯示,滄州(zhou)銀行與恒大(da)業(ye)務之(zhi)間的(de)借款(kuan)主(zhu)體為(wei)滄州(zhou)恒祥房地(di)產開發有限(xian)公司,該(gai)公司有足值的(de)土地(di)、商業(ye)門店作為(wei)抵押物(wu),整(zheng)體風(feng)險可控,不會對銀行經(jing)營管理(li)和資產質量(liang)產生重大(da)影(ying)響。
公告還稱,為足額收回貸款,滄州銀行已于2022年7月向滄州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并勝訴,目前正在依法執行抵押(ya)物處置程序。滄州銀行表示,“恒大所欠銀行貸款明細列表”所涉滄州銀行貸款數據嚴重失實,請市民不要輕信和傳播。
據滄州公安10月9日發布,近日,在一些社會熱點事件中網絡謠言頻出,嚴重擾亂社會秩序。公安機關將依法(fa)嚴厲打擊一批惡意(yi)編造、傳播網(wang)(wang)絡謠言的組(zu)織者(zhe)、策(ce)劃者(zhe)和主要實施者(zhe)以及借熱點事件造謠引流(liu)、非法(fa)牟利(li)的“網(wang)(wang)絡水軍(jun)”團伙,堅決遏制網絡謠言高發態勢。
公安(an)機關提示:互聯網不是(shi)法(fa)外之(zhi)地(di),編造、傳(chuan)播(bo)網絡謠(yao)言需(xu)要承擔法(fa)律(lv)責(ze)任,請(qing)廣大人民群眾不造謠(yao)、不傳(chuan)謠(yao)、不信謠(yao),積極舉報網絡謠(yao)言違法(fa)犯(fan)罪線索,共同維護良(liang)好(hao)網絡秩序(xu),營造清(qing)朗網絡環境。
此外(wai),滄州公安還公布(bu)了打(da)擊整治(zhi)網(wang)絡謠言5起典(dian)型案例,其(qi)中第三條為(wei):
滄(cang)縣(xian)公安(an)局(ju)查(cha)處(chu)白(bai)(bai)某(mou)某(mou)編造發(fa)布(bu)“滄(cang)州(zhou)某(mou)金(jin)融機構破產(chan)”網(wang)絡謠言(yan)案。近日,滄(cang)縣(xian)白(bai)(bai)某(mou)某(mou)在微信群(qun)發(fa)布(bu)“滄(cang)州(zhou)某(mou)金(jin)融機構要破產(chan)”的信息。經核查(cha),該信息為(wei)謠言(yan)。滄(cang)縣(xian)公安(an)局(ju)依法對白(bai)(bai)某(mou)某(mou)處(chu)以行政拘(ju)留。
滄州公安提(ti)醒廣(guang)大群(qun)眾(zhong),網(wang)絡(luo)不是法外之(zhi)地,利(li)用QQ、微(wei)信等群(qun)組和快(kuai)手、抖音(yin)、今日(ri)頭(tou)條等網(wang)絡(luo)平(ping)臺發(fa)布、傳播謠(yao)(yao)言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lv)責任!凈化(hua)網(wang)絡(luo)環(huan)境(jing),打擊(ji)網(wang)絡(luo)謠(yao)(yao)言,需要廣(guang)大網(wang)民共(gong)同努力(li)。希(xi)望廣(guang)大網(wang)民保持(chi)理(li)性思考,提(ti)高防范意識,積極(ji)抵(di)制網(wang)絡(luo)謠(yao)(yao)言,文明(ming)上網(wang),理(li)性發(fa)言!
編輯|王月龍?杜(du)恒(heng)峰
校對|孫(sun)志成
每日經(jing)濟新聞(wen)綜合自第一財經(jing)、界面新聞(wen)、瀟湘(xiang)晨報(bao)、滄州銀行官網、滄州公安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jing)《每日經(jing)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zai)或鏡像,違者(zhe)必究。
讀(du)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bie)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chou)。如您不(bu)希望作(zuo)品(pin)出現在(zai)本(ben)站,可(ke)聯(lian)系我們要求撤下(xia)您的作(zuo)品(pin)。
歡(huan)迎關(guan)注(zhu)每日(ri)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