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ji)新聞 2023-10-25 20:30:51
每經編(bian)輯(ji)|李澤東
近日,河南新鄉一女子稱自己全勤工作1個月工資竟然只有257元!
此事沖上熱搜,引發熱(re)議!
據河南電視臺民生頻道小莉幫忙,河南新鄉的炎女士介紹,自己是一家培訓機構的前臺,今年9月份公司薪資改革后,全勤工作1個月,竟然只拿到257元工資。
“我在該校擔任前臺已經4年半了,今年7月工資是3871元,8月份工資是3521元,結果到了9月份,學校薪酬改革,直接被扣了4100元。”
工資單顯示,炎女士績效、全勤等各項加起來,應發工資為4736元,但是校區正負增長這一項就扣掉了4100元。
該培訓機構則表示,“每走一個學生都會被扣錢。每(mei)走(zou)前3個(ge)(ge)是每(mei)人(ren)(ren)扣(kou)50元,4-6個(ge)(ge)每(mei)走(zou)一(yi)人(ren)(ren)扣(kou)100元,7-9個(ge)(ge)每(mei)走(zou)一(yi)個(ge)(ge)扣(kou)150元,第10個(ge)(ge)開始沒(mei)走(zou)一(yi)個(ge)(ge)人(ren)(ren)扣(kou)200元。”
炎女士表示,“有(you)些學(xue)(xue)生(sheng),不想學(xue)(xue)了(le)就走(zou)(zou)了(le),每走(zou)(zou)一個學(xue)(xue)生(sheng),我(wo)們(men)老師都會(hui)被扣(kou)工(gong)資。我(wo)做好了(le)自己(ji)本(ben)職工(gong)作,學(xue)(xue)生(sheng)流失跟我(wo)沒有(you)關系,我(wo)也不(bu)(bu)任(ren)課,不(bu)(bu)教學生舞蹈(dao),所以我(wo)覺(jue)得非常不(bu)(bu)合理。
該培訓機構的工作人員解釋稱,“工資改革也是為了調動老師積極性,讓老師拿到更多工資,并且已經在會議上進行公示,并非一言堂,全員獎金扣罰一致,正增長也會獎勵。并非(fei)平白無(wu)故扣(kou)錢,確實校區(qu)流失了很多學(xue)生(sheng)。“
對此,當地勞動監察大隊調查后認為:“企業(ye)可以有(you)自己的獎罰(fa)制度(du),但(dan)不能(neng)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zhun),新鄉為2000元/月。目前該公司已接受調查并要求整改。”
月最低工資標準適用于全日制就業的勞動者,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或依法簽訂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時間內提供了正常勞動的,用人單位支付的月工資不能低于月最低工資標準。
當地勞動監察大隊介入后,該培訓機構負責人表示:“如果按照(zhao)《勞動法(fa)》的規定,企業(ye)確實有(you)不(bu)合(he)理的地方,學校會對她的工資進行補償,并馬上調整公司相應的制度,每個月員工的工資不能低于當地工資的最低標準。”
據了解,我國(guo)《勞動(dong)法》有明確規定:國(guo)家實行最(zui)低工資(zi)保障制度,最(zui)低工資(zi)的具體標準由省、自(zi)治(zhi)區、直轄市(shi)人民政府(fu)規定,報國(guo)務(wu)院備案。用人單位支付(fu)勞動者的工資不得低于(yu)當(dang)地最低工資標準。
此外,根據《勞(lao)動合同(tong)法》規(gui)定,用(yong)人單位在(zai)修改勞(lao)動報酬(chou)時,需(xu)要與工會或(huo)者職工代表平等協(xie)商確定。
工人日報發表評論稱,企業管(guan)理人員應該有清晰的規則和邊界意(yi)識。自(zi)主制定企業績效管(guan)理(li)(li)規(gui)則要守(shou)住法(fa)(fa)律(lv)底(di)線、明(ming)確邊界,即企業當然有(you)(you)(you)權(quan)制定符合自(zi)身特色(se)和發(fa)展目(mu)標(biao)的(de)績效管(guan)理(li)(li)辦(ban)法(fa)(fa),但(dan)不(bu)(bu)能(neng)逾越(yue)法(fa)(fa)律(lv)法(fa)(fa)規(gui)的(de)紅線。從屢(lv)屢(lv)沖上熱搜的(de)勞(lao)動爭(zheng)議事件(jian)來看,有(you)(you)(you)些企業明(ming)顯(xian)違(wei)法(fa)(fa),有(you)(you)(you)些是違(wei)規(gui),還有(you)(you)(you)一些逾越(yue)了道德的(de)邊界,或是在(zai)法(fa)(fa)律(lv)法(fa)(fa)規(gui)的(de)邊緣游走,絕大多數都是企業侵犯(fan)了員工的(de)合法(fa)(fa)權(quan)益,在(zai)網絡上引(yin)起聲討也不(bu)(bu)足為(wei)奇。
此外,在一次(ci)次(ci)沖上熱搜的(de)勞動爭議事件(jian)中,勞動監管部門(men)也需要更給力(li)。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河南電視臺民生頻(pin)道小莉幫忙、工人日報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mei)日經濟(ji)新聞》報社授權(quan),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te)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qu)稿酬。如您不希望(wang)作品出現(xian)在本站,可(ke)聯系我們(men)要(yao)求撤下您的作品。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