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7-19 19:40:25
【上海出臺商品住房銷售公證搖號實施細則:開盤前公示全部準售房源與客戶】上海住建委18日印發《關于貫徹商品住房項目銷售采取公證搖號排序有關問題的實施意見》,細化商品住房銷售公證搖號的實施細則。《意見》明確規定,開發商需要在新房開盤至少10日前,向相關公證機構申請選購房屋的搖號排序公證,開盤前在售樓現場公示全部準售房源和已積累客戶名單。在積累客戶時,不得設置有利于內部、關系戶等購房的入圍條件,本項目代理銷售企業以及其他房地產經紀機構的員工不得入圍。(每日經濟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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