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 2018-12-23 20:49:40
草案規定了減免耕地占用稅的多種情形:如軍事設施、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占用耕地免稅。
每經記者|張鐘尹 每經實習編輯|易啟江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12月23日,耕地占用稅法(草案)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七次會議二次審議,落實“稅收法定”原則再邁進一步。
記者注意到,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法(草案)》(二次審議稿),草案以各地區人均耕地面積為依據,分別規定了各地區每平方米耕地的差別化稅額,分為10至50元、8至40元、6至30元、5至25元四個檔次。
草案規定了減免耕地占用稅的多種情形:如軍事設施、學校、幼兒園、社會福利機構、醫療機構占用耕地免稅;鐵路線路、公路線路、飛機場跑道、停機坪、港口、航道、水利工程占用耕地,減按每平方米2元的稅額征收等。
草案將此前未明確相關范圍和要求的其他免稅情形修改為“根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需要,國務院可以規定免征或者減征耕地占用稅的其他情形”。
數據顯示,2008年至2017年,全國累計征收耕地占用稅14177億元,年均征收1418億元,其中2017年征收1652億元。
耕地占用稅法源于1987年4月,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占用稅暫行條例》,對占用耕地建房或者從事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征收耕地占用稅。耕地占用稅對促進合理利用土地資源、加大耕地保護力度發揮著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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