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 2019-02-12 10:38:27
記者從上海市衛生健康委獲悉,上海近日專門下發通知,嚴禁醫療機構要求企業返點、返利行為;醫療機構按照合同購銷藥品,不得進行“二次議價”。
圖片來源:攝圖網
根據上海市衛生健康委下發的《關于進一步加強藥品、醫療器械采購使用管理有關工作的通知》,上海嚴格對藥品及采購發票進行審核,防止標外采購、違價采購或從非正規渠道采購藥品。此外,對通過帶量采購、談判、定點生產等方式形成的采購價格,醫院不得另行組織議價。
上海禁止藥品生產企業、經營企業和醫療機構在藥品購銷中賬外暗中給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利益;禁止藥品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或者其代理人以任何名義給予使用藥品的醫療機構負責人、藥品采購人員、醫師等有關人員財物或者其他利益。同時,上海嚴禁醫療機構以藥品、醫療器械使用金額一定比例返點、返利等名義收受藥品、醫療器械的生產企業、經營企業或者其代理人給予的利益。
新華社記者 仇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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