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欢女爱销魂蚀骨免费阅读,性欧美丰满熟妇XXXX性久久久,适合单身男人看的影片,www天堂无人区在线观看,悟空影视免费高清

每日經濟新聞
要聞

每經網首頁 > 要聞 > 正文

借錢不還,微信聊天轉賬記錄可做證據了!但這些要點你得知道

每日經濟新聞 2019-12-27 14:19:48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發布通知,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記錄可正式作為打官司的證據。對這個決定,網友們紛紛表示支持。

 每經編輯|盧祥勇    

近年來,通過微信進行借款、交易等越來越普遍,引發的糾紛不斷出現。那么,微信聊天記錄能否作為證據使用?

依據昨天(12月2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修改<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的決定》,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記錄可正式作為打官司的證據。

圖片來源:攝圖網

在我國司法實踐中,陸續出現了以微信微博聊天記錄等作為證據進行裁判的案例。此次決定的頒布,標志著國家最高審判機關正式在司法解釋中確認了微信微博聊天記錄的證據地位。

微信微博聊天記錄可作證據

12月26日,最高法發布修改后的《關于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該司法解釋明確,電子數據包括下列信息和電子文件:

網頁、博客、微博客等網絡平臺發布的信息;

手機短信、電子郵件、即時通信、通訊群組等網絡應用服務的通信信息;

用戶注冊信息、身份認證信息、電子交易記錄、通信記錄、登錄日志等信息;

文檔、圖片、音頻、視頻、數字證書、計算機程序等電子文件;

其他以數字化形式存儲、處理、傳輸的能夠證明案件事實的信息。

即是說,今后微信、微博聊天記錄和電子交易記錄等可正式作為打官司的證據。

司法解釋也明確,當事人以電子數據作為證據的,應當提供原件。電子數據的制作者制作的與原件一致的副本,或者直接來源于電子數據的打印件或其他可以顯示、識別的輸出介質,視為電子數據的原件。

昨天,相關話題也立刻沖上了微博熱搜。

對這個決定,網友們紛紛表示支持。

兒科醫生琪樂:強烈的支持,所以,在網絡上說話的時候一定要謹慎言行

Particles-:真的非常支持。就是以前沒有定性,才讓有些人以為網絡是法外之地,在網絡上傳播不道德非法內容,對他人進行人身攻擊詐騙等等。網絡是廣大網友獲取信息互相交流提升自己的一個平臺,每個人都應該注意素質遵紀守法,而不是在網絡上大放厥詞甚至違法亂紀

飛過遠方的海:支持,網絡并非法外之地,謹言慎行為宜

LMX感覺換個名的確難:“你可以選擇不回消息,但你發的文字都將作為呈堂證供”[笑而不語]

大夢一場的羊哥哥:支持,要不然要錢太難了!現在還有好多人借錢未還的!

老佛爺elva:作為目前使用比較廣泛的社交工具,能作為依據之一非常棒!

“微信”作為證據的裁判規則

微信聊天記錄雖得到司法解釋認可,由于是電子數據證據,往往真假難辨。在網絡上,可以直接生成微信聊天記錄、轉賬記錄截圖的各類軟件非常多。

大量案例表明,微信證據要想成為有效的證據,需要滿足相應的條件,只截個圖是遠遠不夠的。

2018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發布了“微信”作為證據的裁判規則。

最高法當時表示,微信聊天記錄在審判實踐中作為定案證據應當滿足以下條件:微信聊天記錄的來源必須符合法律規定;非實名制微信注冊時,應當確定微信聊天的雙方為本案當事人;確定微信聊天時間在涉案事實的時間段內;微信聊天的內容不能含糊不清,且具有相對完整性,能夠反映當事人想要證明的事實。

圖片來源:攝圖網

最高法還明確,微信語音作為存儲在電子介質中的錄音資料,適用電子數據的規定,但不能作為單獨定案的依據。微信語音具備證明效力應當符合以下條件:保存原始記錄;微信語音中記載的內容清晰、準確,雙方就所談論的問題均有明確表態;由于微信語音存在易改變、難識別等特性,以其單獨作為證明依據,有時并不充分,故除微信語音外,還應充分提供其他證據佐證。

今年8月,華商報報道了一起西安市未央區法院審理的有關微信聊天證據的借款糾紛案。

王剛(化名)訴稱,2017年一位同事向他借了2萬余元。2018年,陸陸續續還了一些,還有1萬余元未還。因多次催討無果,只能起訴至法院。

庭審中,被告并未到庭,原告只提交了微信聊天記錄的截屏,顯示有其催賬、對方答復去借等內容,但原告卻無法證明微信聊天記錄的另一方就是被告本人。

辦案法官楊寧介紹,能夠被作為證據采信,需要具備真實性、合法性、關聯性三個法定條件。

真實性方面,原告提交的微信證據只有截圖,沒有保留原始終端載體即微信App中的數據,導致真實性無法核實,且原告曾將被告微信拉黑,在庭審時無法再調取原始信息,大大削弱了證據的證明力;

合法性方面,截圖只有聊天內容,沒有對方個人信息界面或者微信號,聊天界面的昵稱不能直接指向被告本人,不能明確證明聊天的內容確實發生于原、被告之間;

關聯性上,聊天內容雖然包含還錢的信息,但是金額不明確,不能與原告主張的還款金額相關聯。因此,原告提交的證據不能證明其事實和主張,最終,原告撤回起訴。

今年1月,人民日報也報道了廣州市南沙區法院是如何對電子證據進行認證的。

在報道的案例中,廣州的楊先生決定拿出7萬元,購買廣東某信息科技有限公司0.05%的股權。誰料,合同簽了,錢也付了,對方卻耍起了賴!

圖片來源:攝圖網

這樣一起糾紛擺到了廣州市南沙區法院法官的案頭。案情并不復雜,可楊先生買股權的錢,用了微信和支付寶轉賬。這要是以前,面對原告楊先生提交的支付轉賬截圖,主審法官肯定會左右為難,因為截圖可以通過手機軟件篡改甚至偽造,這是電子數據的天然軟肋。

法官讓原告楊先生提交了微信錢包里的交易記錄,確定了轉賬接收對象的微信號;再當場通過微信搜索被告公司法定代表人鋒某的手機號,搜索出的微信號和頭像也完全吻合,而且該號碼也是鋒某留在股權轉讓合同上的號碼。幾相印證,基本認定了楊先生所述為真,其要求退回投資款并支付相應利息損失的訴求,理應得到支持。

如何正確搜集保存微信證據

互聯網時代,大量交易、交往只在網上留痕,由此產生的“電子數據”,對傳統意義上的“書面”“原件”“文書”等證據概念產生了沖擊。近年來涉互聯網電子數據證據案件增長迅速。

據華商報報道,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講師劉海洋介紹,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上搜集的訴訟案件大數據統計中,審判程序中將微信作為證據的案例,從2013年的每年20余件到2018年的每年4萬多件,顯示著微信作為電子數據證據已被民事審判程序廣泛使用。

普通人需要關注的是,萬一遇上事,如何搜集微信聊天記錄,才能使之符合民事證據審查規則的要求?

圖片來源:攝圖網

劉海洋提出,當事人提交微信證據需注意幾個方面。首先,使用終端設備登陸本方微信賬戶的過程演示。用于證明其持有微信聊天記錄的合法性和本人身份的真實性。

其次,聊天雙方的個人信息界面。借助微信號不可更改的特點,并結合個人信息界面中顯示的手機號碼、頭像等信息固定雙方當事人的真實身份。

第三,完整的聊天記錄。根據微信聊天記錄在使用終端中只能刪除不能添加的特點,根據雙方各自微信客戶端完整聊天信息進行對比,以驗證相關信息的完整性和真實性。

西北政法大學民商法學院張妮建議,當事人應當善于應用微信的“收藏”功能,將原始資料保存下來。所以,在平時的聊天中應該將重要的聊天記錄借助于收藏的功能妥善保存下來。

對文字可以通過截屏,作為圖像保存,對于語音可以通過收藏功能保存,避免因清理手機內存時不小心刪除微信聊天記錄導致聊天內容的滅失;注意聊天內容的連貫性,若涉及語音信息,一定要保存原始語音。

在微信轉賬又無借條的情況下,劉海洋建議:明確微信賬號所對應的借款人真實身份和轉賬款項性質為借款。最好提前約定,明確某個微信賬號為該借款人所有,在轉賬時應利用微信轉賬的備注功能,備注款項的性質、借款人姓名和償還日期等。

在轉賬前后,通過微信聊天等方式,明確對方借款的事實、數額、還款日期等,并保存好聊天記錄;如果借款人沒有按期還款,出借人可以在催討時通過錄音、微信聊天記錄等方式,來明確借款的事實和相關具體信息,并保全上述證據。

每日經濟新聞綜合自光明網、華商報、人民日報等

封面圖片來源:攝圖網

如需轉載請與《每日經濟新聞》報社聯系。
未經《每日經濟新聞》報社授權,嚴禁轉載或鏡像,違者必究。

讀者熱線:4008890008

特別提醒:如果我們使用了您的圖片,請作者與本站聯系索取稿酬。如您不希望作品出現在本站,可聯系我們要求撤下您的作品。

微信 聊天 記錄 憑證

歡迎關注每日經濟新聞APP

每經經濟新聞官方APP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