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jing)濟新聞 2023-11-07 18:59:28
每經記者|劉頌輝 每經編輯(ji)|陳夢妤 孫(sun)志成
最近,河南省鄭州市千畝大盤鄭東龍湖一號(開發商河南美商置業有限公司,與上市公司龍湖集團無關)的爛尾處置方案備受關注。業主們一方面感到欣喜,小區延期交房三年多,終于有新的進展。
可另一方面,業主們被告知,如果要收房,需再按照每平方米1357.6元的標準補交房款。以該樓盤已售出的小戶型房源計算,每位購房業主若想拿到房子,至少需補(bu)交10萬余元……
11月6日,多位專家在接受《每日經濟新聞》記者采訪時表示,各地政府推進“保交樓”工作順利完成,盤活無法交樓的項目,讓購房者盡快拿到房子,出發點很好。但是,通過讓購房者多交錢的方式,從合同法律角度來說是不合理的。當前,房企資金鏈斷裂,地方政府又沒有經費托底,成為保交樓工作中新的矛盾。

購(gou)房(fang)者:我們(men)無法(fa)理解
鄭東龍湖一號位于鄭州市金水區北三環中州大道附近,黃河南側,鄭州龍湖水利風景區以北。小區占地2100畝,分多期開發,規劃住宅戶數5000余戶,并涵蓋高端公寓、地鐵廣場、公園、商業、酒店和甲級寫字樓等多種業態。
按(an)照計(ji)劃(hua),鄭東龍湖一(yi)號(hao)本應(ying)該(gai)在2019年底(di)就啟(qi)動交(jiao)房,可是因開發(fa)商陷入債務(wu)糾紛(fen),資金被凍結,項目交(jiao)付延期至今。
近期(qi),鄭州市金水區鄭東龍湖一號問題樓盤項目攻堅化(hua)解工作指揮部發出(chu)了兩份“保交樓”處置公告。

其中一份公告顯示,為了保障美商黎明園(7-1地塊)、美商清韻園(7-2地塊)、鄭東·龍湖一號春曉(4-1地塊)購房業主利益,確保項目建設與交付,原團購業主選擇繼續持有房源的,按照政府主導下業主自救的原則,根據第三方機構的測算結果按照1357.6元/平方米的標準補交房款,并鼓勵一房配購一車位、一儲藏室。
另一份公告介紹了鄭東龍湖一號4-2地塊、5號地塊的處置方式。按照省市區人民政府攻堅化解問題樓盤工作的總體要求,結合現實情況,研究決定以退還房款或置換房源的方式予以解決。

原團購業主選擇退還房款方式的,按照“本金+資金占用費(截至發布公告之日)”的方式進行退款,資金占用費按照年化率4.75%的標準執行。資金兌付組將對原團購業主提供的資料進行審核,經審核無誤后,半年內有序退款到位。
原團購業主選擇置換房源方式的,不再補償資金占用費,并按照鳳起梧桐園(6號地塊)置換單價12146.36元/平方米補交房款。
鄭州市民陳女士早年間通過銀行貸款,團購了美商黎明園一套80平方米房源,至今已向銀行還貸四五年。
11月6日,陳女士告(gao)訴每經記者,接到(dao)開(kai)發商的通知,去售樓處(chu)看過上(shang)述(shu)公告(gao)了。她不同意公告(gao)里“補差(cha)價”的處(chu)置方式(shi),要求開(kai)發商按購房合同交(jiao)房。
“樓棟都(dou)建好(hao)了,為(wei)何不交(jiao)(jiao)付給我們,反而還另外要交(jiao)(jiao)錢?”陳女(nv)士感(gan)到無法理解,而且,她(ta)擔心如(ru)果補(bu)交(jiao)(jiao)完房款,仍然不能交(jiao)(jiao)付,相當于錢打(da)了水漂。

項目資金存在(zai)近5億(yi)缺口
公開(kai)資料顯示,鄭(zheng)東龍湖一號項(xiang)目(mu)由河南美商置業有限公司投(tou)資開(kai)發(fa),該公司成立(li)于2013年,目(mu)前(qian)已被(bei)列為失信被(bei)執行(xing)人,涉及(ji)287件司法案(an)件,案(an)件金額約2.33億(yi)元。
河南(nan)美商置業有限(xian)公司為河南(nan)本土房(fang)地產愛克集團旗下的(de)控股企業,實際由河南(nan)投資集團有限(xian)公司持有。
每經記者調查了解到,鄭東龍湖一號屬于2014年鄭州城中村改造工程,是金水區大河村大型城中村改造項目。河南美商置業有限公司負責村民安置和商品房樓盤開發,由于公司資金不足,在啟動建設之初,就對外進行房源內購和團購活動,均價低至約6000元/平方米。
鄭(zheng)州(zhou)360房(fang)產網顯示,鄭(zheng)東龍湖一號的(de)房(fang)源面積在68-275平方(fang)米(mi)不等。樓(lou)盤(pan)開發之后,鄭(zheng)州(zhou)房(fang)價快速(su)上漲,短短幾年,該項目均價漲到了(le)1.6萬元/平方(fang)米(mi)。
房價暴(bao)漲(zhang)(zhang)的同時,鄭州土地價格也(ye)水(shui)漲(zhang)(zhang)船高(gao)。開發商最(zui)終因資(zi)金鏈(lian)問(wen)題出現暴(bao)雷(lei),項目自2017年后停工。
對于業主們提出開發(fa)(fa)商(shang)在(zai)該樓盤(pan)中(zhong)是否存在(zai)房屋團購(gou)資金挪(nuo)用和(he)侵占的問題(ti),上海市(shi)協力律(lv)師(shi)事務所合伙人、鄭州市(shi)律(lv)師(shi)協會(hui)政府工作委(wei)員會(hui)理(li)事孫立健認(ren)為,保交樓工作組在(zai)后續工作推(tui)進過(guo)程當中(zhong),一定(ding)會(hui)給予查明。如果(guo)開發(fa)(fa)商(shang)涉嫌房屋團購(gou)資金挪(nuo)用和(he)侵占,相關部(bu)門一定(ding)會(hui)追究(jiu)開發(fa)(fa)商(shang)的法律(lv)責任。
值得一提的是(shi),在(zai)多(duo)方努力下,鄭東(dong)龍(long)湖一號項目(mu)保交(jiao)樓工作組于(yu)2022年10月份成(cheng)立,2023年2月申請到政府保交(jiao)樓專(zhuan)項借款資金支持。
但是根據孫立健提供的第三方專業機構盡調及審計信息,鄭東龍湖一號項目保交樓地塊剩余貨值無法覆蓋續建費用,按照政府主導下業主自救的原則,業主按照自平衡差價補交房款。團購樓盤續建資金大約需要6.89億元,而剩余貨值不到2億元,其中的缺口達到近5億元。
中南財經(jing)政(zheng)法大學兼(jian)職教(jiao)授、財經(jing)評(ping)論員譚浩俊表示,上述鄭州(zhou)樓盤的(de)處(chu)置方式暴露了地(di)方保(bao)交樓工作(zuo)(zuo)推進過程中的(de)多重矛盾,開(kai)發(fa)商資金鏈(lian)斷裂(lie)或跑路,造成政(zheng)府工作(zuo)(zuo)陷入被動局面(mian)。
解決此項問題,首先政府對于保交樓推進工作的目標不能變,購房者的權益必須得到保證;其次,在處理資金不足的問題時,一方面引進投資者參與保交樓工作,另一方面,最大限度能夠審批一部分資金來支持這項工作;最后,購房者可以適當地拿些資金來支持房屋交付,前提必須是自主自愿,通過合理協商。
記者|劉(liu)頌輝 編輯|陳夢妤(yu) 孫志成 杜恒峰
校對|王月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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