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經濟新聞(wen) 2023-12-23 23:53:10
每經(jing)編輯(ji)|王月龍
監管(guan)部門開(kai)出2220萬元大額罰(fa)單,退市龐大難逃從嚴監管(guan)。
因涉嫌財務造假及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日前河北證監局對龐大集團及有關責任人員陸續送達《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行政處罰及市場禁入事先告知書》,擬對龐大集團及8名責任人員作出行政處罰,罰款金額合計高達2220萬元。
同時,將(jiang)龐大(da)集團及相關責(ze)任人員涉嫌犯罪的(de)線索(suo)移送(song)公安機關追究刑事(shi)責(ze)任。此外,投資(zi)者可以依法(fa)向公(gong)司及相(xiang)關責任(ren)人員要求賠償損失(shi),河北證(zheng)監(jian)局將(jiang)積極支持投資(zi)者向法(fa)院提(ti)起相(xiang)應民事賠償訴訟。
財務造假影響利潤22億元
涉案責任方被罰2200萬元
據證券時報網,10月22日晚,河北證監局對于龐大(da)集團處(chu)以670萬元罰款,并給予警告。對主要責任人員“頂格”處罰。公司原董事長黃某宏被給予警告、500萬元罰款、終身證券市場禁入的處罰。公司原董事長馬某被給予警告、400萬元罰款、十年證券市場禁入的處罰。公司總經理、財務總監、董事會秘書、審計委員會成員等6名責任人員被給予警告,并分別處以50萬元至200萬元不等的罰款。
經查(cha),龐大集團(tuan)涉及(ji)包括(kuo)財務造假在內(nei)的(de)三(san)項違(wei)法行(xing)為:
一是連續4年年度報告存在虛假記載。龐大集團在2019年至2022年期間,在債務重組、股權轉讓等過程中,不當確認投資收益、計提預計負債等,影響利(li)潤總額22.64億元。
二是2022年半年度報告存在重大遺漏。龐大集團2022年8月披露的半年度報告中,未披露涉(she)及自身的(de)一宗重(zhong)大(da)訴訟(song),涉(she)案金額(e)15.73億元。
三是2022年未按規定披露重大訴訟、仲裁。龐大集團有三宗涉(she)及(ji)(ji)公司的重大(da)訴訟、仲(zhong)裁未及(ji)(ji)時披露,涉(she)案金額28.66億元(yuan)。
據經濟參考網,2023年5月,河北證監局對龐大集團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立案調查。龐大集團已于今年6月收到上交所下發的《關于龐大汽貿集團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上交所在6月30日對公(gong)司(si)股票予以摘(zhai)牌,公(gong)司(si)股票終止(zhi)上市(shi)。
昔日“4S店之王”曾有1429家店
市值一度高達850億元
龐大(da)集團是曾經的“4S店之王”。資料顯示,龐大集團成(cheng)立于2003年(nian),是一家集汽車銷售(shou)及(ji)售(shou)后服務為(wei)主營業務的全國性汽車經銷商集團。2011年(nian)4月份,龐大集團在上交所掛(gua)牌,成(cheng)為(wei)國內(nei)第一家通過IPO登陸A股(gu)的汽貿(mao)集團。
圖片(pian)來(lai)源:視覺(jue)中國
據證券(quan)日報,上市之后(hou),龐大集團開啟大規模擴張,巔峰時期網點數量達到(dao)1429家,市值飆升至850億元,業務范圍(wei)一度覆蓋(gai)包括一汽大眾、北(bei)汽、比亞迪、奧迪、奔馳等國內外近(jin)百家主(zhu)流(liu)汽車品牌。
然(ran)而,盲目擴(kuo)張(zhang)為龐大(da)集(ji)團(tuan)埋下隱患(huan)。龐大(da)集(ji)團(tuan)上(shang)市之后,通過自購土(tu)地(di)建店方式(shi)快速(su)擴(kuo)張(zhang),銷售端獲取的(de)利潤大(da)部(bu)分投入(ru)到購地(di)建店上(shang)。這種重資(zi)產運營(ying)模式(shi)使其面臨較大(da)的(de)運營(ying)壓力和現(xian)金(jin)流負擔。
據界面新聞,根據龐大集團歷年財報,2011年至2016年,龐大集團資產負債率均超過80%,遠高于行業平均水平。債臺高(gao)筑使得龐大(da)集(ji)團應(ying)對風險的能力急劇下(xia)降,而期間各(ge)種違規(gui)問題也不斷曝出。
2020至2022年,龐大集團三年凈利潤均未能達標。且在今年5月26日,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龐(pang)大集團(tuan)再次被證監(jian)會立(li)案(an)調查,黃繼(ji)宏(hong)等(deng)高(gao)管被通報(bao)批評。最終,龐(pang)大集團(tuan)終止上市。
退市前仍有25萬戶股東
民事賠償與刑事追責將同步進行
據(ju)中(zhong)新經緯,8月9日,河北證監局(ju)公布行政(zheng)監管措施決定書指出,2019年(nian)12月,龐(pang)大集(ji)團(tuan)實施破產(chan)重整,深商控(kong)股、國民(min)運力、元維資產(chan)作為重整投資人承諾:若龐(pang)大集(ji)團(tuan)2020年(nian)、2021年(nian)、2022年(nian)最終實現的歸(gui)屬于母(mu)公司所有者的凈利(li)潤合計未(wei)達(da)到35億元,由重整投資人在2022年(nian)年(nian)報公布后三(san)個月內向龐(pang)大集(ji)團(tuan)以(yi)現金方式予(yu)以(yi)補足”。
根據龐大集團披露的年報數據,2020年-2022年,該公司歸屬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凈利潤分別為5.80億元、9.02億元、-14.41億元。依據(ju)上述承諾,重整投資人(ren)應于(yu)2023年7月(yue)28日前向龐(pang)大集團補償(chang)現金34.59億元。
而截至2023年7月31日,重整投資人仍未按重整計劃要求履行其業績補償義務,且根據龐大集團(tuan)于2023年10月17日(ri)披露的公告,仍未收到業績補償款。11月16日(ri),上述重整(zheng)投資人被(bei)上交所公開譴(qian)責。
值得注意的是,據龐大集團2023年一季報,退市前其尚有股東25.35萬戶。
據證券時報,民事賠償方面,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作出后,河北證監局在履行法定程序后將依法作出行政處罰決定。相關投資者可根(gen)據行政處罰決(jue)定書確認的事實,依法向龐(pang)大集團(tuan)及相關責(ze)任人(ren)員(yuan)要(yao)求(qiu)賠償損失。河北證監局表示,將積極支持投資者向法院提起相應民事賠償訴訟。
刑事追責方面,上市公司披露虛假財務報告,虛增或虛減利潤達到當期披露的利潤總額百分之三十以上的,依法應予立案追訴。行政處罰決定正式作出后,河北證監局表示,將依法及時將龐大集團及相關責任人員涉嫌犯罪的線索移送公安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編輯(ji)|王月龍 杜恒峰
校對|劉小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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